1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:
(1)安全警示标志牌:在易发伤亡事故(或危险)处设置明显的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;
(2)现场围挡:现场采用封闭围挡,高度不小于1.8 m,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、定型钢板,砖、砼砌块等墙体。
(3)牌图: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、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消防保卫五板;施工现场总平面图。
(4)企业标志: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
(5)场容场貌:道路畅通,排水沟、排水设施通畅,工地地面硬化处理,绿化。
(6)材料堆放:材料、构件、料具等堆放时,悬挂有名称、品种、规格等标牌,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,易燃、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。
(7)现场防火:消防器材配置合理,符合消防要求。
(8)垃圾清运: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,施工垃圾、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。